本報北京11月21日訊 記者袁定波 為依法準確懲治犯罪,尊重和保障人權,實現司法公正,最高人民法院今天發佈《關於建立健全防範刑事冤假錯案工作機制的意見》。意見明確,人民法院要堅持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原則,必須以事實為根據,以法律為準繩,不能因為輿論炒作、當事方上訪鬧信用貸款訪和地方“維穩”等壓力,作出違反法律的裁判。
  “刑事訴訟的基本原則和科學的司法理念,是刑事法治的基石,也是防範冤假錯案的基礎。”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負責人今天在此間表示,意見主要強調五個方面的原則和理念,即堅持尊重和保障人權原則,樹立打擊犯罪與保障人權並重的理念,堅持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原則,堅持程序公正原則,堅持審判公開原則,堅持無罪推定和房屋二胎證據裁判原則。
  意見指出,人民法院要自覺遵守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,嚴格按照法定程序審判案件,保證準確有效地執行法律。依法保障當事長灘島人訴訟權利和社會公眾知情權,審判過程、裁判文書依法公開。認定案件事實,必須以證據為根據。認定被告人有罪,應當適用證據確實、充分的證明標準。
  現行刑事訴訟法確立了疑罪從無原則,但實踐中仍然存在著疑罪從有、疑罪從輕等現象,為案件質量埋下隱患。意見提出,定罪證據不足的案件,應當堅持疑罪從無原則,依法宣告被告人無罪,不得降格作出“留有餘地”的判決。對於定罪證據確實、充分,但影響量刑的證據存疑的,應當在量刑時作出有利於被告人的處理。死刑裝潢案件,對被告人適用死刑的事實證據不足的,不得判處死刑。
  意見強調,人民法院要認真履行案件把關職責,完善審核監督機制。合議庭成員共同對案件事實負責,承辦法官為案件質量第一責任人。重大、疑seo難、複雜案件,可以邀請人大代表、政協委員、基層群眾代表等旁聽觀審。建立健全審判人員權責一致的辦案責任制,審判人員依法履行職責,不受追究。
  (原標題:禁因訪鬧維穩作出違反法律裁判禁因罪證不足作出留有餘地判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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